使用微信视频号机构管理平台的结算服务,很多机构用户不清楚规则!下面就来详细讲解平台结算分成模式协议。
协议基础概述
协议是腾讯和使用机构打赏收益结算服务的用户订立的,明确相关结算分成模式。若不接受,用户没法用机构打赏收益结算服务,但不影响视频号其他服务使用。这协议还是《微信视频号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协议》关于收益结算的补充,用户使用前得仔细看。
机构用户定义
机构用户,指按《微信视频号机构管理服务平台使用协议》及规则加入并使用管理平台的用户。收益结算按协议规定,数据以腾讯统计为准。这明确了用户身份,让结算有了使用对象,对整个结算流程来说很关键。
可选结算模式
作为机构用户,可与合作用户协商确定结算模式获取服务费用。平台支持机构分成和机构结算等模式,以页面展示为准。确定后要按本协议和页面规则进行修改和终止。不同模式适用于不同合作情况,用户需谨慎选择。
腾讯调整权限
腾讯有权根据法律和业务需求,调整结算模式、分成比例、结算日期等。用户可按指引给合作用户发机构分成结算模式邀请,附带分成比例和规则。这保证了腾讯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结算体系,但用户要关注调整信息。
机构分成模式细则
一位合作用户一个月内只能接受一次机构分成邀请(含比例调整)。机构用户可在“微信热度收入结算平台”查收益、发起结算、开发票。不过,合作用户能随时单方面停止该模式。比如,某机构和合作主播采用此模式,月底主播突然停止,会影响机构当月收益。
机构结算模式规则
同样,一位合作用户一个月内只能和一个机构达成一次生效的机构结算模式。此模式由合作用户发起申请,机构同意后立即生效,且合作用户也能随时单方面停止。如果机构同时和多个主播合作,要注意此规则避免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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