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的网络时代,与互联网巨头相关的不正当竞争案件总能引起人们关注。快手这样的知名短视频平台涉及的“刷量”经营案,就涉及利益纷争和法律界定等诸多看点。
快手的权益担忧
快手在当下社交娱乐领域举足轻重。在这一案件中,快手平台数据真实性至关重要。在各地范围之内,很多创作者和用户基于快手平台的流量数据进行活动。一旦数据真实性被怀疑,那在快手的整个商业运营环境下,可能会导致用户流失,广告商撤资等不良影响,这对快手的收益等多方面利益损害极大。很多用户选择快手就是看重其真实可靠的流量情况,“刷量”商品的存在使这个基础被动摇。
在快手这个平台上,众多用户主要依据点赞、播放量等指标浏览视频。数据不可靠的话,那些真正优秀的创作者得到关注的机会减少,而靠“刷量”的不良内容可能充斥其中,正常的内容生态被破坏。
孟某某的辩称
孟某某声称自己有理由不受指控。他称被诉网站不具备“刷量”功能,这是因为被诉网站系从第三方处购买,若要“刷量”,还要继续向第三方付费购买服务才行。这一说法,若在法律层面上审视,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链来支持。并且还指出被诉网站上所有涉及“刷量”服务的收益均已退还至下单用户账号,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表示自己没有获利行为,看起来好像没有给快手造成损失。然而,这一说法需要从实际操作层面,有没有确实完成整个退款流程等方面核实。
证明责任的归属
在这个案子里,快手公司主张雨虹门市部实施了针对快手平台的“刷量”服务。按照常规的法律程序,谁主张谁举证是基本原则。那么快手公司就需要承担起证明责任。这就要求快手公司在所能涉及的时间范围、事件源头等各个环节收集相关证据。从技术层面到实际交易记录等多方面入手,拿出确凿的证据是其想要胜诉必须做的事。
在以往类似的案件中,很多平台在举证时会面临多方面难题,例如数据易篡改,证据不好留存等。在当下网络环境复杂的情况下,对于快手公司的取证能力是极大的考验。
被诉网站的状况
孟某某承认被诉网站由自己经营,但是源于第三方购买且无“刷量”功能。然而在快手公司取证时,被诉网站持续保持正常运营状态。这个时间节点非常关键,在这一状态下,被诉网站明确有“部分业务30分钟之内开刷”等内容显示。这些显示的内容,从表面上看是表明网站有刷量的潜在功能或者引导倾向,容易让消费者产生联想。
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当看到这样的内容,首先会认为这个网站是可以提供刷量服务的,无论最终是否能真正刷量成功,这种引导性内容对快手平台数据真实性已经产生负面的影响。
虚假宣传与不正当竞争的关联
通过被诉网站销售“刷量”商品的快手短视频平台相关用户成为“其他经营者”,他们购买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在整个商业行为逻辑上来看,虚假宣传是不正当竞争的一种手段。在网络商业竞争环境中,存在不少这样的虚假交易引发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雨虹门市部运营被诉网站,证据表明其提供了“快手 - 快刷双击100个”等商品,于是可以认定其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虚假宣传,这种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高度相关。
破坏生态与应担责任
雨虹门市部运营被诉网站销售“刷量”商品的行为带来一系列危害。它破坏了快手上的正常创作者生态,原有的依据真实流量数据分配资源的模式被打乱。从市场价值角度,快手的商业价值会受影响。综合这些情况,雨虹门市部损害了快手的合法权益。
按照现行的法律要求,在商业竞争中凡是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雨虹门市部也不应例外。那么接下来关于责任承担的方式以及程度等问题就成为后续要考虑的重点了。
你们觉得快手公司在以后类似的事件中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希望大家点赞、分享并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