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适用范围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舆情管理制度有明确适用范围。涉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分子公司。制度针对的人员广泛,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和人员等,确保制度覆盖公司运营各关键层面。
这样全面覆盖是为了让整个公司体系统一遵循舆情管理规则,从高层决策到基层执行,都能在舆情处理上达成一致,避免出现管理漏洞或者部分人员游离于制度之外的情况。
舆情管理组职责
舆情管理组在公司舆情处理中地位重要,是领导机构。它统一指挥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对相关事务做出决策和部署。它还能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
有一次公司面临某药品安全谣言舆情,舆情管理组迅速分析情况,果断决策对外发布准确的药品质量检测报告,及时稳定了局面。其职责明确且关键,是公司舆情管理的核心力量,保障公司在舆情风暴中能做出正确反应。
辅助搜索组职责
公司及分子公司辅助舆情搜索工作组是舆情采集配合部门。它要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要舆情情况。在社交媒体舆情及其他舆情管理方面,履行响应、配合、执行等相关职责。
比如在某次审计中发现合作方负面传闻可能影响公司形象,工作组立刻将情况通报董事会办公室,同时配合进行舆情应对准备工作。它们为舆情信息采集和处理提供有力支持。
处置原则要点
公司舆情处置遵循四大原则。及时性方面,要保持对舆情信息敏感度,快速制定媒体危机应对方案。针对性上,需根据舆情事件性质、影响范围等特点制定专属方案,并配合各方做好事宜。保密性要求严格控制舆情处置工作知情范围,防止信息泄露引发次生舆情。协同性强调公司处理舆情时要协调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保证对外口径一致。
曾有舆情发酵迅速,公司凭借及时性原则快速响应,按针对性方案处理,同时严格保密相关数据,协调各方统一发声,成功化解危机。
舆情报告流程
董事会办公室等工作人员知悉舆情后应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核实舆情情况并上报。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管理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在舆情管理组和董事会会议上报告,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比如某产品被质疑疗效的重大舆情出现后,一线工作人员马上告知董事会秘书,秘书核实后迅速向管理组和董事会进行全面汇报,使高层能及时了解情况做出决策。
应对处理措施
职能部门发现舆情24小时内灵活处置,董事会办公室同步监控。舆情管理组根据情况控制传播范围。当舆情影响公司股价时,按深交所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必要时上报监管部门。对传播虚假信息的自媒体平台,品牌推广部要及时举报投诉。
在舆情解决后,公司还会总结复盘,评估舆情事件起因、性质等,总结经验,必要时制定整改计划。